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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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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60036
- 處分日期
- 2018/06/28
- 違規日期
- 2017/07/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作業廢水納管於經濟部工業局台南科技工業區污水水道系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之廢水收集溝(井)預留管破損,致廢水未妥善收集而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有疏漏致污染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仁政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二路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