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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典工程行

文號
44-111-05000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5/20
違規日期
2022/04/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原設置專業技術人員陳○○於109年6月30日離職退保,惟未於90日內(即109年9月28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中正南路八四五巷二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南路845巷2之1號1樓
統一編號
366298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