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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17
- 處分日期
- 2018/05/18
- 違規日期
- 2018/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03月06日派員至佳里區文化西路377號執行稽查,發現貴企業收受之廢木材因露天堆置,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防止地面水、雨水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或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將廠內空地上露天堆置之廢木材完成清除、處理。限改日期:107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安西里文化西路三七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文化西路37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