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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6/01
- 違規日期
- 2023/03/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2號從事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3),於112年3月31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該製程廢水收集池之鼓風機(將廢氣收集至空氣汽提塔經回收系統後再至活性碳吸附塔處理後排放),經以火焰離子偵測器檢測結果,檢測值2,062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排放管道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之規定,即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