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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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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20028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違規日期
- 2017/10/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執行貴公司(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1段29巷9、11號)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1)許可查核,經查貴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105年度燃料(天然氣)之年用量為43.747仟立方公尺/年,為超過許可核定量144立方公尺/年之303.799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二九巷九、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湖東里中山路一段二九巷九、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