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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1/29
- 違規日期
- 2023/12/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製程水洗區設有導流收集溝,再查污泥調理槽(T01-24)有三通管線連接至上述導流收集溝,另查暫存池3(T01-14)多一管線連結至清洗區收集溝後再連接至抽水站8(T01-26),惟上述導水溝、三通管線及流向皆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中,貴廠未依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內容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東舊路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東舊路街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