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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5/06
- 違規日期
- 2024/02/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19號),本局113年2月4日派員至本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560-1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將清除事業端產出之廢木材棧板D-0701、廢塑膠R-0201、廢紙R-0601、廢鐵R-1301等廢棄物堆置於該址暫時貯存,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三○號二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56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