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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違規日期
- 2023/03/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110年新北橋樑、隧道巡查、搶修及改善工程(第3區)-石碇區秀山橋人行道拓寬工程」,經查獲灌漿作業產生之泥漿未經妥善處理,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泥)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一六○號一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石碇區石碇區碇坪路一段49號對面秀山橋人行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