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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80025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違規日期
- 2019/06/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6月8日08時40分許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下營廠停車場與餐廳廣場前有1只重油貯槽,查該重油貯槽經實際量測長460公分、寬230公分、高367公分,約39780公升,其體積超過200公升,惟貴公司未於貯槽四周設置防溢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送完成設置防溢堤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賀建里洲子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賀建里洲子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