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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違規日期
- 2021/08/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處於本市玉井區辦理「南化複線-南化至左鎮送水管(五)」(管制編號:D109R06015),該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地,經本局110年8月30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現場發現缺失如下:一.第6條:工區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扣4點。二.第8條:工地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車行路徑髒污,扣10點。三.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及加壓沖洗設備,計10點。綜上,總計缺失計點2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一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玉井區台20線33K+100至35K+250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