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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昌畜牧場下營分場

文號
20-112-07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7/25
違規日期
2023/05/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畜牧場係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畜牧場登記證書:農畜牧登字第120725號),經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10日11時10分許抵達本市下營區大屯寮段1664、1665、1666、1667、1668、1759、1760、1761地號稽查,現場會同貴畜牧場代表林先生於周界下風處(經緯度23.2423381、120.2463504)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取試樣氣體1袋,按異味官能測定結果之檢驗值為62(標準值為5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2-110002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里大屯寮八九之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1664、1665、1666、1667、1668、1759、1760、1761等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