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3-110011
- 處分日期
- 2024/11/08
- 違規日期
- 2024/09/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科廠屬金屬表面處理業,並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貯留及委託處理核准量S02為1.4CMD及S03為5CMD,本局於113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每日廢水操作紀錄表,發現進流水量大於核准量部分1月計3次、2月計5次、3月計2次及4月計1次和出流水量大於核准量3月計3次、4月計1次、6月計1次、7月計4次、8月計1次及9月計2次,綜上貯留(進流)委託(出流)量超過核准量,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26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42),限期改善至113年10月8日,本局於113年10月17日函報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3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南路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東路二段一號一樓B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