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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70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違規日期
- 2021/11/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工廠登記(編號:99622343)核准廠址為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栗子園35之1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大溪區缺子段粟子園小段94-40、94-43、94-44、94-45及94-46地號,整編後為大溪區瑞安段575、587、588、627及631地號)與108年1月3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0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91740號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擅自擴大廠區至大溪區瑞安段558、562、564、568、579、581、582、584、586、589、593、594、595、597、598、629、633、634、636、638、639、640、641、642、645及648地號等26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栗子園三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栗子園三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