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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5/05
- 違規日期
- 2025/04/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5月5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承攬祭祀公業法人桃園市張德麒-辦公室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德01250號]遲於114年4月3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2項次9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港通里義一路八七號三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新興段937地號等1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