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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100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1/06
違規日期
2024/11/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7,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並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貯留S01:32.9立方公尺/日、S02:40.3立方公尺、S03:40.3立方公尺;回收R01:32.9立方公尺/日、R02:40.3立方公尺、R03:40.3立方公尺,經本局113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廢水每日操作記錄表,發現113年8月至11月期間,貯留水量(計29次)及回收水量(計53次)有多次大於水措計畫核准量,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本局於113年12月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16)限期113年12月31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12月20日函報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二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
統一編號
24527031
更新時間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