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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森廣告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9-080359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0/08/31
違規日期
2020/07/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指定清除區域內,擅自將廣告物置於戶外地面、道路、人行道、騎樓、公共設施(電桿上),污染定著物。(電信號碼:03-3755678)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二四七號八樓之四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新富一街與新富三街交叉口
統一編號
6962911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