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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33
- 處分日期
- 2021/07/15
- 違規日期
- 2021/06/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6月28日派員至本市左營區富國路249號稽查,依據貴診所提供生物醫療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契約書、有害事業廢棄物場外紀錄遞送聯單,顯示有害事業廢棄物收受頻率約1~2個禮拜一次,另依貴診所張○○所述,感染性廢棄物如使用過後針頭等於室溫下貯存於生理食鹽水的空罐中,經查現場有感染性廢棄物於室溫中貯存,現場標示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冰箱內完全無任何貯存物品,貴診所感染性廢棄物未依規定之貯存條件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二四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249號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