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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2/11/24
- 違規日期
- 2022/10/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10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30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3)(工程名稱:永達承德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建字第0155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七九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