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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50024
- 處分日期
- 2024/05/17
- 違規日期
- 2024/04/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233-00號),該程序應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進行連續自動監測,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一八八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排放管道P001之不透光率於112年12月22日累積超限59筆,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表,粒狀污染物每日不透光率6分鐘監測值超過10%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之規定(換算每日不得超過40筆),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一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一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