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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17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違規日期
- 2018/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高雄市新興區民生1路206號12樓之2從事營造業,所承攬「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位於本縣伸港鄉伸興段5~12地號),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N16A3325),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確認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於107年10月18日審核通過(核准字號:N10710180001),本案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二○六號一二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伸興段5~1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