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0-120012
- 處分日期
- 2021/12/07
- 違規日期
- 2021/08/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回收池T01-06旁黑色強化塑膠槽,其盛裝物為透明液體,呈微膠狀黏稠感,經負責人方○○表示該藥劑為硫酸鋁,加入自來水稀釋後裝於另一桶槽,係添加於回收池T01-06調整pH,使用硫酸鋁藥劑及製程洗砂機至集水井T01-01間未設水錶,與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相符,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二○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203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