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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2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2/15
- 違規日期
- 2018/12/11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經營餐飲業(茉莉漢堡),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於烹飪作業區雖設置集排氣系統及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惟集氣設施之水平投影面積未大於上開作業區之作業面積,核已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經依同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通知限期於107年12月8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1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天玉街三八巷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