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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畜牧場

文號
30-100-06001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06/21
違規日期
2011/05/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七股區竹港里七四之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七股區竹港里七四之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