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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6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6/27
- 違規日期
- 2025/05/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4年5月9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辦理稽查,現場發現廠房內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目視有廢塑膠、廢木材、廢泡棉、廢紙等)並進行破碎、磁選作業。查貴事業領有本局核准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2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22號),惟未許可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廢棄物貯存並轉運,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一七九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1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