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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09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違規日期
- 2025/0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生產作業並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 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0日派員稽查,M02製程正常運作中,經查現場製程E201表面處理區作業中,惟防制設備A201洗滌塔未開啟,未有效處理廢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請於114年7月15日期限屆滿前提報M02製程防制設備(A201)洗滌塔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一段四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一段四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