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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來牧場

文號
30-100-07002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1/07/22
違規日期
2011/05/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29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平和五五之八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許厝寮段後安寮小段六三九之五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