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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全美畜牧場

文號
30-100-05001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05/19
違規日期
2011/04/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6月20日前,檢具本年度3月1日起至提送本局查驗日止之每日水錶及電錶紀錄,報請本局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6月20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段一二六四地號,中央段一二八○地號,中央段一二八一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田中央路一○之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