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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22
- 處分日期
- 2023/12/08
- 違規日期
- 2023/1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1月15日14時25分派員至陳情地點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大社廠外有明顯金屬異味,後進廠房內稽查,發現鋼鑄造程序(M01)之高週波爐正進行金屬熔融,雖有設置集氣罩,但未設置於高週波爐正上方,致未有效收集處理異味污染物,造成空氣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一○三巷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103巷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