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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9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違規日期
- 2021/08/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前處理程序產出廢油混合物D-1799,收集後以50加侖鐵桶盛裝貯存,每月產出100公升至140公升,查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上違規事實,經本局於110年5月26日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經本局110年8月11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799仍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南灣里南興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南灣里南興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