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許彬池養豬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許彬池養豬場

文號
30-102-09001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9/23
違規日期
2013/08/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臺端已以102年9月23日彬池字第10204號函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報請查驗,本局後續將依規定前往複查,並視水質檢測結果判定是否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興安路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興安路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