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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1-080019
- 處分日期
- 2012/08/31
- 違規日期
- 2012/07/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101年11月15日屆滿之前,將故障之水表修護完成,並檢送修護完成證明文件及自修護完成日起至提送日止累計型水量計每日累計讀數之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於期限屆滿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另於改善期限101年11月15日屆滿之前,應辦理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變更登記或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屆期仍未補正或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於期限屆滿翌日起執行按次連續處罰。
限改日期:101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溝皂里員集路二段三八九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溝皂里員集路二段三八九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