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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美工程行

文號
40-110-11004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11/25
違規日期
2020/09/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1日09時40分派員稽查,係109年7月7日14時25分於本市南區新都路171號(新都段311地號),發現環美工程行將拆除工程後之木材、廢風管、塑膠廢料等廢棄物,載運至承租案址(新都段311地號)貯存,環美工程行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而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並命停止營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第4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二段二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新都路171號(新都段311地號)
統一編號
8141327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