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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23
 
            
            
            
                
- 處分日期
 
                - 2023/06/30
 
            
            
                
- 違規日期
 
                - 2023/06/06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 (M02),證號:操證字第H7084-00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5年11月1日府環空字第1050253006號公告桃園市第一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於111年9月20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2年5月19日府環空字第1120137243號駁回申請,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自治條例第11條,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