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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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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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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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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2/10
- 違規日期
- 2022/11/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90%。管理辦法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90%。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新竹園區(寶山用地)擴建第二期工程 管制編號:J109J98001-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