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3. 連淑真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連淑真

文號
20-106-12001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12/11
違規日期
2016/12/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檢驗結果異味污染物測值為19,超過(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周界排放標準值10,未符合周界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前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橋東里忠孝東路四四八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忠孝東路448號
統一編號
5069991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