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峰井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8-120049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25
- 違規日期
- 2019/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山上廠107年8月至108年2月未申報原料使用量,產品產生量,廢棄物產出及貯存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一七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四、二一之六號
- 統一編號
- 7513769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