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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違規日期
- 2021/08/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3日嘉環空字第1100023321號核准貴公司之試車計畫,核准試車時間自110年8月23日至110年11月30日。該局於110年8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廠區稽查,當時查廠區有燃氣鍋爐(E125)與攪拌區(E122)操作之情事,前述試車計畫內之設備單元操作時間不符核准之試車期限,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山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山路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