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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違規日期
- 2019/05/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pH值大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自108年4月~109年8月產生後貯存超過1年,且未有申請延長貯存期限紀錄,雖於109年9月已有清運聯單並完成申報,惟貴公司有害廢棄物未於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產生後貯存逾1年,以上事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號一、二、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