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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2001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02/23
違規日期
2019/05/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pH值大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自108年4月~109年8月產生後貯存超過1年,且未有申請延長貯存期限紀錄,雖於109年9月已有清運聯單並完成申報,惟貴公司有害廢棄物未於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產生後貯存逾1年,以上事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號一、二、四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一○號
統一編號
2881288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