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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4/12/20
- 違規日期
- 2024/10/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T01-1沉砂池、T01-2沉砂池及T01-3pH調整池等3個水污染防治處理單元,已無區隔作用,廢(污)水溢流混雜,量測廢(污)水 pH值為9.5。2.113年10月15日下午洗車台水表累積值為27,645m3,與113年10月14日27,492m3相比,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使用量(90CMD)。3.T01-01~T01-03往廠區邊界牆雨水溝量測pH值為7.9(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水質pH值為9-12)。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友成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友成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