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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鴻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41-104-10017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5/10/22
違規日期
2015/01/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9條第2款規定及桃園市政府104年4月27日府環事廢字第1040101571號令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二條暨附表第一項次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楓樹里忠義路一段二二二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中圳街17巷底
統一編號
9721658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