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臺工程材料試驗室
- 文號
- 21-109-110054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違規日期
- 2020/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柴油車車號:6677-F7,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2.6m-1,已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3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1月20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公館鄉玉谷村向陽二九、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 統一編號
- 8880318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