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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25
- 處分日期
- 2024/09/27
- 違規日期
- 2024/06/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廠區從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043-06號),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獲現場調勻槽2(T01-02)水樣量測pH值:7.40,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操作參數不符(pH值:2~5),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自強街二七、二七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大同街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