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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0/04
- 違規日期
- 2019/08/08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市楊梅區瑞原里民富路二段161-1號(本市楊梅區瑞湖段62、97、98、101~108等11筆地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7月24日會同現場人員進行驗證作業,於該次驗證共執行7點次土壤採樣,其檢測結果點位S06-01(污染土壤暫存區)土壤重金屬鉻項目檢出濃度為451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為250毫克/公斤)、土壤重金屬銅項目檢出濃度為988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為400毫克/公斤),本府遂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同法第16條規定於108年8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178123號公告本市楊梅區瑞湖段62、97、98、101~108等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108年8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178123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經查原寶利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於98年10月27日併入貴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4條規定,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貴公司為本府公告之污染行為人,爰此依法仍負有土壤污染整治改善義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成功路二段九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民富路二段16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