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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20021
- 處分日期
- 2025/02/12
- 違規日期
- 2024/1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非法堆置廢棄物案件,貴公司為現今土地管理人。業經本局於113年11月20日派員至旨揭地號進行查核,據貴公司表示現場原有遭堆放廢塑膠混合物,後於112年因不明火警造成燃燒後,因需使用旨揭地號土地,遂將剩餘殘物、灰燼等以黑色垃圾袋盛裝及分批方式丟入垃圾子車,再由清除廠商清除處理;惟查貴公司並未與清除機構簽訂登載前述廢棄物種類之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港源街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202號(本市小港區中厝段941-1、941-2、943-2、943-5、943-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