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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55
- 處分日期
- 2024/05/20
- 違規日期
- 2023/1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26日督察,發現貴公司官X廠濾袋維修保養更換紀錄,112年2月15日至12月8日共有9次汰換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Ol)袋式集塵器之濾袋,依據貴公司官田廠112年6月7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載廢棄物代碼為C-0102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利用網際網路申報該項廢棄物之產出、貯存及委託清理情形等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0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