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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90018
- 處分日期
- 2022/09/27
- 違規日期
- 2022/08/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見有泥黃色廢水自箱涵排放至老街溪,後至該工程稽查,稽查時該工程之廢水排放口有泥黃色廢水排放情形,查因近日進行開挖作業,地下室積水,故使用沉水馬達將作業產生之泥黃色廢水抽取至沉澱槽處理,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泥黃色,該泥黃色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高鐵南路一段及致善路一段交叉口 老街溪旁涵洞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