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3000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3/03
- 違規日期
- 2017/01/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造紙業及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新營紙廠木片區及化工區旁發現有一廢水暫存池,其廢水係由製漿流程產生,且該池廢水未妥善收集,溢流至作業環境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南紙街九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南紙街九四號
- 統一編號
- 1191210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