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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9-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違規日期
- 2020/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柴油車輛(車號:KEC-2383)於109年9月1日行經本市茄苳景觀大道830號前,經本市環境保護局領有「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證照之專責人員目測判煙疑似為高污染車輛,並於109年9月4日以竹市環空字第1090024641號函通知於109年10月21日前完成檢驗在案,貴公司所有柴油車輛(車號: KEC-2383)於109年10月21日至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經儀器檢測排氣管排放黑煙污染度達1.8m-1,檢驗結果不合格(出廠日期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三二三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茄苳景觀大道8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