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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8/22
- 違規日期
- 2022/05/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111年5月至112年4月間之其他電池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8001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廢棄物於112年4月申報產出量0.018公噸/月,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01公噸/月),爰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