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竹苗營業處
- 文號
- 23-107-070001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19
- 違規日期
- 2018/06/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民華加油站改建工程」,經稽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物料堆置(砂)部分無防制設施、車行路徑鋪面鋼板不潔、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清洗設施及結構體施工架外緣部分無防制設施,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6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大學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中央段558地號等3筆
- 統一編號
- 4605680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